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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黑教高办 [2005]73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项目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双语
教学能力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促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决定实施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和双语教学能力培训项目。现就实施两个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语教学开课比例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率是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评估评价的重要指标,是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与国际接轨迈向现代化的必备条件,作为合格的高等学校教师应当具有基本的双语教学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为此,各高等学校要重视教师双语教学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能力的提高,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认真实施上述两个重要的高等学校教师培训项目。
二、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和双语教学能力培训项目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和承办。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要认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培训内容、质量标准等要求,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三、参加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双语教学能力培训合格者,颁发经省教育厅验印的《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并填报《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由学校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提职晋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津贴奖金分配、培训经费补助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四、各高校师资培训管理部门要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落实工作,选派优秀教师,并在经费和时间上予以支持。通过培训骨干教师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和双语教学工作在学校的迅速开展。有关培训工作的具体事项和问题,请与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和反馈。
附件:1、《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双语教学能力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高等学校 教师培训 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档科 2005年6月23日
录入:张民 校对:张民 共印:150份
附件1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
能力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改善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树立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思想理念,培训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操作技能和综合应用能力。计划培训高校教师1400名,其中初级培训新任教师1000名,中级培训骨干教师400名。培训工作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切实提高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高等学校国家级、省级、校级名师,精品课教师、骨干教师及新任教师。
三、培训内容
执行教育部高教司制定的《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等级培训大纲》,主要包括:
1、现代教育技术理论
2、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教学软件开发(含课件制作)的基本流程与方法;常用媒体(文本、图形、图像、动画、音频、视频)处理方法;网络媒体技术(包括网页制作技术,网络课件开发等)。
四、培训时间
中级培训班,每期76学时,初级培训班每期54学时。
中级第一期培训班:2005年9月21日至2005年9月30日共10天;计划培训人数:100人。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
其他期培训班举办时间,由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省教育厅承担,其余费用(书费、食宿费、往返路费等)由本人或学校承担。
六、证书颁发 培训成绩合格者,由全国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协作会颁发“教育技术培训证书”。 同时颁发经省教育厅验印的《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作为教师提职晋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津贴奖金分配、培训经费补助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七、报名
参加培训的教师要认真填报《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经学校审核推荐同意,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各校请用电子表格格式通过电子信箱上报(接收电子信箱Email:hljgszx@126.com)。中级第一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7月20日。初级培训班结合教师岗前培训进行,不需要报名。
八、组织管理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承办。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内田家炳楼)
联系人:郐晓寒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电话:0451-88069562 传真:86314884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主页:(http://hljsgspx.com.cn)
附件2
黑龙江省高校骨干教师 “双语教学”
能力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双语教学工作的要求,培养和提高骨干教师队伍的双语教学能力,为提高高校双语课程开设比例和引进使用原版教材服务。计划培训80名双语教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以中英文双语教学方法研讨和教学观摩实践为主。
二、培训对象:
高等学校国家级、省级、校级名师,精品课教师和骨干教师。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和双语教学能力。
三、培训形式及内容
到香港中文大学的对口专业听双语教学相关课程,观摩实践,与教师进行教学实践的研讨及交流。
四、培训时间安排
第一期培训时间:2005年10月16日-10月28日。
第二期培训班时间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省教育厅承担,其余费用(宿费、往返路费等)由学校承担。
六、证书颁发
培训成绩合格者,颁发香港中文大学颁发的培训证书。同时颁发《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并经省教育厅验印。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由学校作为教师提职晋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津贴奖金分配、培训经费补助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七、报名
参加培训的教师要认真填报《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经学校审核推荐同意,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各校请用电子表格格式通过电子信箱上报(接收电子信箱Email:hljgszx@126.com)第一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7月10日。
八、组织管理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双语教学能力培训项目,在省教育厅领导下,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承办。由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与香港中文大学签订举办培训班协议。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内田家炳楼)
联系人:郐晓寒
联系电话:0451-88069562,传真:86314884邮政编码:150080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主页:(http://hljsgspx.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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