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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关于举办国家精品课程计算机网络
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春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5号),为促进质量工程的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应用和共享,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将于2009年5月8日至5月10日,举办国家精品课程计算机网络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高等学校承担计算机网络课程教学任务或与其相近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各高校应优先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参会。
二、会议内容
从计算机网络课程出发,通过对本门国家精品课程的教学经验、理念、技术和方法的介绍,以问题为导向,利用示范课、案例讲解等教学形式,开展培训授课。在此基础上,参训学员通过小组互动、主讲教师答疑等方式对本课程教学进行深入的交流,以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推动课程的建设与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三、主讲教师
本研修班由冯博琴教授及其教学团队合作主持培训和研讨。冯博琴教授是首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全国模范教师,2004年国家精品课程“计算机网络”的负责人。
四、会议方式
在北京设主会场,在各地的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和城市分中心设分会场,利用网络培训系统进行实时培训和互动交流研讨。
五、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5月8日至5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黑龙江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田家炳楼712室省高校网络培训中心教室。
乘车路线:机场:乘机场大巴到康安路转乘102路无轨电车到师大站,约35公里; 火车站:乘338路汽车到原动物园站下车,约7公里; 汽车站:乘338路汽车到原动物园站下车,约7公里; 其他路线:乘11路汽车到和兴路转乘102路无轨电车到师大站下车即到。
5月7日报到的教师请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主楼231室登记,5月8日报到的教师请在8:20前到达会议地点。
六、联系人
黑龙江会议地点联系人:钱丽波
电话:0451-88067492
手机:13904513689
传真:0451-88067573
电子邮件:hljgszx@126.com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联系人:潘力强 任玲玲
电话:010-58582240;58582266
手机:13801062090;13810353175
传真:010-58582291
电子邮件:web@enetedu.com
七、报名方式
拟参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请在会议开始前登录网培中心网站 http://www.enetedu.com 进行注册报名。需住宿的教师在网上报名时务请注明。参会人员须经过网上注册报名后才能参加会议。
八、会务费
会议收取会务费700元/人,会议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九、结业与证书
根据《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的规定,参加研修班且考核达到结业要求的学员,统一发放由教育部人事司和高等教育司共同签章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于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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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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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家精品课程组织行为学
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春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5号),为促进质量工程的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应用和共享,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将于2009年5月8日至5月10日,举办国家精品课程组织行为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高等学校承担组织行为学课程教学任务或与其相近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各高校应优先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参会。
二、会议内容
从组织行为学课程出发,通过对本门国家精品课程的教学经验、理念、技术和方法的介绍,以问题为导向,利用示范课、案例讲解等教学形式,开展培训授课。在此基础上,参训学员通过小组互动、主讲教师答疑等方式对本课程教学进行深入的交流,以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推动课程的建设与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三、主讲教师
本研修班由昆明理工大学段万春教授及其教学团队合作主持培训和研讨。段万春教授是国家精品课程组织行为学的负责人。
四、会议方式
在北京设主会场,在各地的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和城市分中心设分会场,利用网络培训系统进行实时培训和互动交流研讨。
五、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5月8日至5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黑龙江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图书馆右附楼4楼省高校网络培训中心教室。
乘车路线:机场:乘机场大巴到康安路转乘102路无轨电车到师大站,约35公里; 火车站:乘338路汽车到原动物园站下车,约7公里; 汽车站:乘338路汽车到原动物园站下车,约7公里; 其他路线:乘11路汽车到和兴路转乘102路无轨电车到师大站下车即到。
5月7日报到的教师请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主楼231室登记,5月8日报到的教师请在8:20前到达会议地点。
六、联系人
黑龙江会议地点联系人:钱丽波
电话:0451-88067492
手机:13904513689
传真:0451-88067573
电子邮件:hljgszx@126.com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联系人:潘力强 任玲玲
电话:010-58582240;58582266
手机:13801062090;13810353175
传真:010-58582291
电子邮件:web@enetedu.com
七、报名方式
拟参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请在会议开始前登录网培中心网站 http://www.enetedu.com 进行注册报名。需住宿的教师在网上报名时务请注明。参会人员须经过网上注册报名后才能参加会议。
八、会务费
会议收取会务费700元/人,会议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九、结业与证书
根据《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的规定,参加研修班且考核达到结业要求的学员,统一发放由教育部人事司和高等教育司共同签章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于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关于举办国家精品课程电工学
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春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5号),为促进质量工程的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应用和共享,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将于2009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举办国家精品课程电工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高等学校承担电工学课程教学任务或与其相近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各高校应优先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参会。
二、会议内容
从电工学课程出发,通过对本门国家精品课程的教学经验、理念、技术和方法的介绍,以问题为导向,利用示范课、案例讲解等教学形式,开展培训授课。在此基础上,参训学员通过小组互动、主讲教师答疑等方式对本课程教学进行深入的交流,以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推动课程的建设与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三、主讲教师
本研修班由史仪凯教授及其教学团队合作主持培训和研讨。史仪凯教授是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2004年国家精品课程“电工学”的负责人。
四、会议方式
在北京设主会场,在各地的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和城市分中心设分会场,利用网络培训系统进行实时培训和互动交流研讨。
五、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5月15日至5月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黑龙江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图书馆右附楼4楼省高校网络培训中心教室。
乘车路线:机场:乘机场大巴到康安路转乘102路无轨电车到师大站,约35公里; 火车站:乘338路汽车到原动物园站下车,约7公里; 汽车站:乘338路汽车到原动物园站下车,约7公里; 其他路线:乘11路汽车到和兴路转乘102路无轨电车到师大站下车即到。
5月14日报到的教师请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主楼231室登记,5月15日报到的教师请在8:20前到达会议地点。
六、联系人
黑龙江会议地点联系人:钱丽波
电话:0451-88067492
手机:13904513689
传真:0451-88067573
电子邮件:hljgszx@126.com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联系人:潘力强 任玲玲
电话:010-58582240;58582266
手机:13801062090;13810353175
传真:010-58582291
电子邮件:web@enetedu.com
七、报名方式
拟参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请在会议开始前登录网培中心网站 http://www.enetedu.com 进行注册报名。需住宿的教师在网上报名时务请注明。参会人员须经过网上注册报名后才能参加会议。
八、会务费
会议收取会务费700元/人,会议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九、结业与证书
根据《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的规定,参加研修班且考核达到结业要求的学员,统一发放由教育部人事司和高等教育司共同签章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于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关于举办国家精品课程实验心理学
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春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5号),为促进质量工程的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应用和共享,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将于2009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举办国家精品课程实验心理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高等学校承担实验心理学课程教学任务或与其相近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各高校应优先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参会。
二、会议内容
从实验心理学课程出发,通过对本门国家精品课程的教学经验、理念、技术和方法的介绍,以问题为导向,利用示范课、案例讲解等教学形式,开展培训授课。在此基础上,参训学员通过小组互动、主讲教师答疑等方式对本课程教学进行深入的交流,以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推动课程的建设与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三、主讲教师
本研修班由华东师范大学杨治良教授及其教学团队合作主持培训和研讨。杨治良教授是国家精品课程实验心理学的负责人。
四、会议方式
在北京设主会场,在各地的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和城市分中心设分会场,利用网络培训系统进行实时培训和互动交流研讨。
五、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5月15日至5月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黑龙江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田家炳楼712室省高校网络培训中心教室。
乘车路线:机场:乘机场大巴到康安路转乘102路无轨电车到师大站,约35公里; 火车站:乘338路汽车到原动物园站下车,约7公里; 汽车站:乘338路汽车到原动物园站下车,约7公里; 其他路线:乘11路汽车到和兴路转乘102路无轨电车到师大站下车即到。
5月14日报到的教师请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主楼231室登记,5月15日报到的教师请在8:20前到达会议地点。
六、联系人
黑龙江会议地点联系人:钱丽波
电话:0451-88067492
手机:13904513689 传真:0451-88067573
电子邮件:hljgszx@126.com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联系人:潘力强 任玲玲
电话:010-58582240;58582266
手机:13801062090;13810353175
传真:010-58582291
电子邮件:web@enetedu.com
七、报名方式
拟参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请在会议开始前登录网培中心网站 http://www.enetedu.com 进行注册报名。需住宿的教师在网上报名时务请注明。参会人员须经过网上注册报名后才能参加会议。
八、会务费
会议收取会务费700元/人,会议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九、结业与证书
根据《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的规定,参加研修班且考核达到结业要求的学员,统一发放由教育部人事司和高等教育司共同签章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于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关于举办国家精品课程经济数学
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春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5号),为促进质量工程的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应用和共享,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将于2009年5月22日至5月24日,举办国家精品课程经济数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高等学校承担经济数学课程教学任务或与其相近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各高校应优先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参会。
二、会议内容
从经济数学课程出发,通过对本门国家精品课程的教学经验、理念、技术和方法的介绍,以问题为导向,利用示范课、案例讲解等教学形式,开展培训授课。在此基础上,参训学员通过小组互动、主讲教师答疑等方式对本课程教学进行深入的交流,以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推动课程的建设与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三、主讲教师
本研修班由武汉理工大学吴传生教授及其教学团队合作主持培训和研讨。吴传生教授是2006年国家精品课程“经济数学”的负责人。
四、会议方式
在北京设主会场,在各地的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和城市分中心设分会场,利用网络培训系统进行实时培训和互动交流研讨。
五、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5月22日至5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黑龙江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图书馆右附楼4楼省高校网络培训中心教室。 乘车路线:机场:乘机场大巴到康安路转乘102路无轨电车到师大站,约35公里; 火车站:乘338路汽车到原动物园站下车,约7公里; 汽车站:乘338路汽车到原动物园站下车,约7公里; 其他路线:乘11路汽车到和兴路转乘102路无轨电车到师大站下车即到。 5月21日报到的教师请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主楼231室登记,5月22日报到的教师请在8:20前到达会议地点。
六、联系人
黑龙江会议地点联系人:钱丽波
电话:0451-88067492
手机:13904513689
传真:0451-88067573
电子邮件:hljgszx@126.com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联系人:潘力强 任玲玲
电话:010-58582240;58582266
手机:13801062090;13810353175
传真:010-58582291
电子邮件:web@enetedu.com
七、报名方式
拟参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请在会议开始前登录网培中心网站 http://www.enetedu.com 进行注册报名。需住宿的教师在网上报名时务请注明。参会人员须经过网上注册报名后才能参加会议。八、会务费
会议收取会务费700元/人,会议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九、结业与证书
根据《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的规定,参加研修班且考核达到结业要求的学员,统一发放由教育部人事司和高等教育司共同签章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于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关于举办国家精品课程古代汉语
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春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5号),为促进质量工程的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应用和共享,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将于2009年5月22日至5月24日,举办国家精品课程古代汉语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高等学校承担古代汉语课程教学任务或与其相近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各高校应优先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参会。
二、会议内容
从古代汉语课程出发,通过对本门国家精品课程的教学经验、理念、技术和方法的介绍,以问题为导向,利用示范课、案例讲解等教学形式,开展培训授课。在此基础上,参训学员通过小组互动、主讲教师答疑等方式对本课程教学进行深入的交流,以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推动课程的建设与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三、主讲教师
本研修班由南开大学洪波教授及其教学团队合作主持培训和研讨。洪波教授是国家精品课程古代汉语的负责人。
四、会议方式
在北京设主会场,在各地的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和城市分中心设分会场,利用网络培训系统进行实时培训和互动交流研讨。
五、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5月22日至5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黑龙江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田家炳楼712室省高校网络培训中心教室。
乘车路线:机场:乘机场大巴到康安路转乘102路无轨电车到师大站,约35公里; 火车站:乘338路汽车到原动物园站下车,约7公里; 汽车站:乘338路汽车到原动物园站下车,约7公里; 其他路线:乘11路汽车到和兴路转乘102路无轨电车到师大站下车即到。
5月21日报到的教师请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主楼231室登记,5月22日报到的教师请在8:20前到达会议地点。
六、联系人
黑龙江会议地点联系人:钱丽波
电话:0451-88067492
手机:13904513689
传真:0451-88067573
电子邮件:hljgszx@126.com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联系人:潘力强 任玲玲
电话:010-58582240;58582266
手机:13801062090;13810353175
传真:010-58582291
电子邮件:web@enetedu.com
七、报名方式
拟参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请在会议开始前登录网培中心网站 http://www.enetedu.com 进行注册报名。需住宿的教师在网上报名时务请注明。参会人员须经过网上注册报名后才能参加会议。
八、会务费
会议收取会务费700元/人,会议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九、结业与证书
根据《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的规定,参加研修班且考核达到结业要求的学员,统一发放由教育部人事司和高等教育司共同签章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于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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