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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心字[2009]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校、访问学者申请者:
截至2009年6月5日,我中心初步确定全国74所接受学校报送的906人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符合资助条件的录取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以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单位、访问学者申请者和接受学校查阅(录取名单见附件1)。
此名单并非最终的资助名单。访问学者申请者须按照接受学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要求,履行相应的报到注册手续,才可以得到最终的资助(访问期限必须为一年)。最终的资助名单在我中心收到各接受学校报送的《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注册情况备案表》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研修工作计划表》后,经过审核、汇总,上报教育部人事司审批,然后上网公布,时间大约为10月份。
推荐单位需密切关注被推荐出来、但是尚未被学校录取的访问学者信息,并及时和我中心联系,以便及时协调。凡未在录取名单中出现者,可能尚未被录取,也有可能接受学校尚未报送录取名单。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者,我中心会根据其志愿情况调剂至第二或第三志愿。请第一志愿落选、但是尚未填写第二和第三志愿的申请者尽快与我中心联系,以便及时补报第二和第三志愿。
请接受学校按照我中心公布的录取名单,尽快向访问学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在通知收费标准时,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须按照生源地扣除相应的资助额度(东、中部地区资助5000元/人年,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资助8000元/人年,具体地区划分见附件2)。一旦录取工作全部结束,我中心会将被录取的访问学者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一并寄至接受学校,以供接受学校和推荐学校存档之用(各一份),无需返还。
九月份入学之前,仍然可能有部分访问学者申请者需要调剂,所以请有能力接受访问学者的高校尽可能多地接受;九月份访问学者报到注册之后,接受学校须向我中心报送相关的注册备案材料(访问学者注册名单和研修计划表各一份)。
其它未尽事宜,可与我中心“全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工作部联系,联系人:梁玉兰、陈鹏,电话:027-68752845,传真:027-68754929。E-mail:gnfwxz@163.com
抄报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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