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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黑教高办 [2005]74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
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开展岗前培训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全省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保证培训工作质量,现将《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
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是加强高等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和队伍建设重要的基
础性工作,是高等学校教师上岗必备的培训过程,对新任教师有着十分重要的意
义,高等学校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此项工作。
二、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高校师资培
训中心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和承办。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要认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培
训内容、质量标准等要求,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三、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者,颁发经省教育厅验印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
训合格证书》,并填报《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由学校记
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高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后,岗前培训工作
由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按此实施方案具体布置,我厅以后每年不再另下发文件。有
关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具体事项和问题,请与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和反
馈。
附件:《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高等学校 教师培训 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档科 2005年6月20日
录入:张民 校对:张民 共印150份
附件: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
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按照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要求,对每年全省新补充到高等学校的教师实施培训。保证新任教师具备上岗必须的基本技能、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要求,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二、培训对象
新补充到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育职员和其他人员(包括从事科研、实验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政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集中培训部分
1. 高等教育学(增加初级现代教育技术内容) 60学时
2. 高等教育心理学 36学时
3. 高等教育法规 15学时
4.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基础知识 20学时
5. 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20学时
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要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内容、统一教材、统一大纲、统一考试。授课教师要认真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二)校本培训部分(学时根据培训内容自行确定)
1、校史校情校规专题
主要包括学校发展史,学校现行的人事、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学校的定位、特色、改革措施和发展目标等。使青年教师了解学校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发展目标,取得的成就和形成的特色,爱校爱岗,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教学实践专题
在老教师的指导下试讲一门课程,课程结束后进行自我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3、教育与教学评价专题
了解高等学校教育与教学的特点,认识教学评价的作用,了解高校教学的基本原理、教学评价的基本方法。
4、科研方法专题
了解科研的意义和作用,科研与教学的关系,现代科学研究的方法及科研课题的申报与实施等知识内容。
四、培训形式
教师岗前培训以脱产授课为主,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课堂系统讲授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脱产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五、考核与结业
岗前培训的考核以闭卷考试为主,兼顾学习作业和课堂教学实践等方面,平时上课出勤占总成绩的百分之三十。学员学习结束,结业考试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评卷等考务工作。参加培训的教师考试成绩合格,颁发经省教育厅验印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填报《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由学校记入教师业务档案,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作为高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之一。
六、培训学费
参加培训人员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黑价联字[2001]57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培训费,每人270元(不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其中学校留30元作为校本培训和组织报名等工作支出。教材费自理,补考费每科70元。
七、培训组织与管理
集中培训由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协调部署。按照“相对集中,就近培训,加强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益”的原则,培训人数应在100人以上,具备单独开课条件,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核准,高等学校可设置岗前培训点。设培训点的学校要加强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监管,由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教师培训责任部门具体做好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实施,包括组织管理、培训、考核以及授课教师的选配等工作,及时解决培训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培训质量,具体要求是:
(1)每期培训班应指定一名得力干部或教师担任班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必要的考勤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培训教学质量管理
(2)要认真执行教师岗前培训教学计划,严格把好考核考试关,确保教学质量。
(3)岗前培训主讲教师应选聘工作责任感强,熟悉教材内容,教学经验丰富,统一参加高等学校岗前培训任课教材的研讨,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真正胜任岗前培训的教学工作。
校本培训由学校自行组织安排。
八、培训时间:
岗前培训的时间是每年的8月和12月两次。具体时间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内田家炳楼)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人:郐晓寒 联系电话:0451-88069562
传真:0451-86314884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主页:http://www.hljgxpx.com
附件: 1、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点设置申报表
2、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汇总登记表
3、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点设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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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年 月 日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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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负责处室:
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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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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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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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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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起止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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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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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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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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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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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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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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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课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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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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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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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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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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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核准意见:
年 月 日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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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办班地点请填写教室地点
附件: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汇总表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参加培训项目名称: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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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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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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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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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 位
院、系、处、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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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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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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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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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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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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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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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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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及
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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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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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或单位、专业及职务(从高中后开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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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院、系、处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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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资培训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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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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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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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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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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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级别
(项目批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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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承办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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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第一页由本人和学校认真填写,第二页由培训项目承办部门填写。
2、学习及工作简历从高中后开始填写(不包括高中)。
※注 :培训成绩合格者,学校将此表装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使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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