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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教高处函【2008】1号
关于加强高校教师培训工作总结
和建立高校教师培训年度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培养与培训工作的意见》(黑教高[2005]157号文件)精神,为了提高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和完善高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认真实施国家、省、校三级培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现就加强高校教师培训工作总结和建立高校教师培训年度统计报表制度等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认真制定年度校级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把校级培训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学校要在教学经费中保证培训经费的支出,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办法,提高教师培训工作效果。
二、学校要建立教师个人培训业务档案,要将教师培训的学习形式、培训内容,培训学时,培训成绩,培训证书等记入档案,真正作为高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为加强高校教师培训监管,有效推动高校教师培训工作,决定建立高校教师培训年度统计报表制度,每年12月20日前各高校要上报本年度培训工作统计报表(见附表),该报表将作为省教育厅评价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省级教师培训经费使用等项工作的参考依据。2007年度报表请于2008年3月31日前上报。
报表通过Email: hljgspx@126.com上报,联系人:王利群,联系电话:0451-88067680。
四、黑龙江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http://www.hljgszx.com)承担全省高校教师培训工作信息传递的任务,,负责教师培训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检索与浏览、下载上级文件及培训信息,实现教师培训工作信息的快速联系与沟通。
五、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黑龙江分中心已经建立,目前正在开展国家级精品课程培训项目,具体课程安排及报名请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http://www.enetedu.com/),联系人: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钱丽波,联系电话:0451-88067573
附件: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培训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黑 龙 江 省 教育厅高教处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00八年三月六日
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培训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学校名称:
教师培训负责部门名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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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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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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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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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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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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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下(包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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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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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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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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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专任教师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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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博士学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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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硕士学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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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教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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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副教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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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全校教师
提升硕士以上
学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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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学校培训
经费支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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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度为每年1月至12月 2:培训内容包括教师社会实践、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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