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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院校:
为做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黑教师函[2009]176号文件精神,确定哈师大承担省内29所高校申请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师资格培训任务。结合参加培训学员的实际情况,本着减轻学员经济负担和尽可能减少对工作影响的原则,因此采取全天授课的形式,集中完成理论课培训。
根据黑教师〔2009〕222号文件精神,未参加集中学习,或学习时间未达到规定时数三分之二者,视为补修不合格,不能参加全省统考和申请教师资格。学员参加每一科补修的学习情况和结业测验成绩列入该科考核内容,并纳入该科补修课程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是:补修期间的学习表现情况(包括出勤情况及学习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占总成绩的10%,补修院校组织的结业测验成绩占20%,全省统考成绩占70%,三项成绩之和为该科的总成绩。根据教育厅对本次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及哈师大培训点的实际情况,结业测验采取统一印制试卷开卷考试的形式,测试时间在每门课程集中授课结束后。为保证培训质量,每个班级设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及每节课的考勤工作。
具体理论课授课时间:2009年12月21日—2010年1月8日,课表附后。
请各有关院校及时通知本单位参加培训学员按时参加培训。
联系人:王利群。联系电话:0451-88067680,89829555。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200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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