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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培训〔2007〕2号
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做好200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是高校青年教师掌握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端正教育思想,较快达到岗位职责要求的一项基本训练和重要环节,对加强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职业道德培养和提高教学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二、200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对象为新补充到普通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包括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可免修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三、普通本科高校新补充教师按照就近培训的原则,在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佳木斯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庆)完成岗前培训任务。具体培训的报名工作由教师所在单位师资管理部门负责,登录到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页(www.hljgszx.com)进行网上报名,登录密码请电话0451-88067315查询。
四、根据原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及《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校实际情况,200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主要内容如下:
高等教育学(含现代教育技术初级培训)
高等教育心理学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高等教育法规
教师职业能力
除此以外,各高校还要根据青年教师岗前培训需要进行校本培训,包括校史校情教育、科研方法专题讲座及有重点地安排有助于青年教师拓宽思路,掌握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方法的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内容。
五、岗前培训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7年8月1日—2007年8月30间进行,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培训点自行安排。请各有关高校在7月底前将参训教师人数报所属培训点,以便培训点做好培训安排。各岗前培训点在所在学校领导下,由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人事处(或教务处)具体做好教师岗前培训的实施,包括组织管理、培训、考核以及授课教师的配备等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每期培训班应指定一名得力干部或教师担任班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要制定周密的教学计划,选聘能真正胜任岗前培训教学工作的教师任课。
(3)建立必要的考勤制度,加强教学管理。
(4)严格把好考试关,确保教学质量。省教育厅高教处会同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将对各岗前培训点的教学工作和培训班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解决培训工作中的问题。
(5)请各培训点在7月30日前将确定主讲教师和课程表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各培训单位要切实做好教学管理,建立考勤制度。对受训教师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或旷课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必须重新培训方可参加考试。
六、岗前培训的学费
参加培训人员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黑价联字[2001]57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培训费,每人340元。
教材费自理,每套教材115元,其中《高等教育学(含多媒体课件制作)》40元,《高等教育心理学》20元,《高等教育法规》20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20元,《教师职业能力》15元。补考人员按每科70元收取。
七、岗前培训的时间:
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07年7月15日至7月30日,请各高校到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页(www.hljgszx.com)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每人交一寸照片两张,请将学员照片按照报名顺序统一编号,于8月1日前交到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哈尔滨师范大学内主楼220)。
1,哈师大培训点培训时间:2007年8月18日至8月31日
2,考试时间:2007年9月8日
3,联系人: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郐晓寒
电话:0451-88067315
邮编:150080 E-mail :hljgszx@126.com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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